集中控制要求
带式输送机应有集中控制系统,集中控制系统对每个设备的状态,大型电动机电流输送带打滑、跑偏、纵向撕裂、转载点物料堵塞、料流等信息进行监测。系统的各种保护开关应具有位置识别功能,可以迅速准确定位故障地点和故障类型。
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:
(1)简单的带式输送机输送系统,可采用小型可编程序控制器或继电器控制。
2)由多台带式输送机或多台设备组成的带式输送机输送系统,宜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为主机的集中控制,并应设上位计算机。可编程序控制器具有较强的逻辑控制能力,可实现实时控制,抗干扰能力强、使用方便。具有多条带式输送机系统或由多种设备组成的带式输送机输送系统,宜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。
(3)上位计算机应对系统各电气设备的状态监视和参数显示,并应完成生产数据文件管理。设上位机可代替模拟盘,功能更完善。
(4)带式输送机输送系统的电气联锁,应符合生产要求,并应保证安全,同时应可靠、简单、经济。联锁线有多种启动、停止方式,它应适合工艺要求和运行的需要。
(5)带式输送机输送系统的启动和停止程序,应按工艺要求确定。带式输送机输送系统中任何一台设备故障停机时,应使来料方向的带式输送机立即顺序停机,以避免物料堆积。当带式输送机工程输送系统中间有料仓时,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。对于长距离带式输送机系统,由于启动时间较长,启动顺序宜可根据各带式输送机上物料的情况确定,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减少系统启动时间。
(6)带式输送机输送系统,应能解除联锁就地操作,以便就地调试带式输送机。
(7)集中控制系统应设下列安全措施:
1)启动预告信号。启动预告时间不应少于10s,启动预告信号一般采用音响信号,带式输送机距离较长时,可沿线分段设启动预告信号。
2)事故信号。设事故信号便于人员随时了解设备运行状态,保障安全。
3)对不需动力制动的驱动系统,紧急停机控制回路应采用直接作用方式。直接作用方式紧急停机控制回路可更可靠地保障设备及人身安全。
4)带式输送机宜在设备旁装设就地/集中控制选择开关。
上一篇:食品输送机械配件—链板的发展状况 下一篇:集中控制要求